請行政院聽聽巴布狄倫的歌
2016年10月27日 21:36同一天看到「愛奇藝來台 文化部長說不」以及「巴布狄倫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報導,感到相當諷刺,不禁想起巴布狄倫在2000年發行而於次年獲得奧斯卡獎的電影主題曲Things have changed。不錯,環境早已改變,在數位年代猶迷戀石器時代的思維與法規,如何能思考國家未來的競爭力?
我在三個月前曾有一篇專欄,「各行各業都有Uber」,雖然是因交通部取締Uber而起,但也指出近三年來因顛覆性科技引入各行各業,尤其在被管制或高度監理的行業,原先不易跨越的門檻(資本、技術等),幾乎一夜崩解,監理者必須變換腦袋,採取截然不同的思維。但因這一劇變,不限於單一的部會,而且涉及對未來社會的規劃,恐怕是由行政院基於對Things have changed的體認,出面積極整合的時候了。
去年四月間,美國摩根大通銀行董事長戴蒙,在致股東書信中提到「矽谷的新創事業正在吞食華爾街的午餐」;而在次月我也有一篇「傳統銀行皮繃緊」的專欄,率先指出Fintech對傳統金融業的影響,而傳統金融業欠缺急迫的壓力,每因原來意在管制的監理法規,一時之間反成為阻擋新進者的保障,而主管監理機關瞻前顧後也賦予既有業者喘息的機會,但是一旦整個體系承受不了科技巨輪的壓力,監理法規成為改革對象,則未利用「過渡期保障」或「喘息」的機會整軍經武的金融業者,反將因「溫水煮青蛙」的不自覺,而噬臍莫及。不但午餐被人吞食,恐怕晚餐也會拱手讓人。
以網際金融為例,台灣法治立國,採取先緊後鬆方式,可惜鬆的速度不夠;大陸則有點「放牛吃草」,採取先鬆後緊的策略,可惜緊的節奏太緩。所以台灣活力不足,大陸則亂象叢生,本年10/13大陸國務院繼去年七月起頻頻出招後,又推出「互聯網金融風險專案整治工作方案」,就看出兩岸在網路金融上過猶不及的困境,這可說是金融界的Uber。
愛奇藝來台落地,又是一例。原本Uber自稱是「資訊服務業」,在業務流程規劃上也包裝為「平台」,避免產生「小客車運輸業」的外型而觸法。第三方支付業、P2P借貸等也都依循同一模式,因此創立於2010年而在今年三月已在台灣實際上線的愛奇藝也不會例外。愛奇藝基本上是數位匯流業者,但這種提供電影、劇集、綜藝服務的平台,又有電商、遊戲、票務等跨域的功能,到底是何種行業?愛奇藝自認是OTT,當然以資訊服務業提出來台申請,求最小的監管,但文化部則認為已「識破」其為影視產業、是媒體、更是陸資,故堅拒其落地。但此一表態不能改變愛奇藝實際上已在台灣提供服務、收費而不納稅、有爭議無法可管的事實。
二十年前,在加入WTO談判的過程中,對服務業本就有四種模式,對 Mode I跨境服務(cross border service),多數國家都採「不予承諾」(unbound),而因當時網際網路剛剛起步,威力不足,不予承諾就可拒國外業者於門外。時至今日,各種服務藉網路輕而易舉長趨直入,國境毫無管制意義,政府或監理機關如仍執陳舊觀念及古早的國內外規定看待市場,其實就是鴕鳥埋沙的心態。這一問題,不是金管會、交通部、文化部、經濟部任一部會單獨面對的課題,而是整體政府要積極因應的趨勢,更是藉此重新融入國際經貿體系的契機。
我或許是A worried man with a worried mind,但更希望行政院了解You can’t win with a losing hand(以上兩句都是Things have changed的歌詞)!
新聞出處:本文刊載於2016.10.25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