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上班時間 08:00~17:00

外部成本何其多

2016年9月14日 22:47

電視新聞報導,風景區知名餐廳佳賓雲集,因此周圍道路沿途停滿大小車輛,附近居民抱怨連連,我說:「又是外部成本問題」。友人問為何說「又是」?遂邀其餐後開車出外走一遭。

轉出巷口,幹道路邊一公尺處停著一輛快遞小貨車,旁邊圍繞著三部摩托車,正在搬移貨物,顯然把路口當作一小型集散站。快遞業省下原先應購置或租用轉運站的資本支出而造成路口交通的不便甚至肇事危險,這就是一種「外部成本」。

繼續前行看到一處工地,為便於大型機具施工,圍籬延伸至道路,占去半個車道,影響周遭車流及交通安全,這也是生產活動的「外部不經濟」,如折算為貨幣,變成其他人或鄰里負擔的「外部成本」。

接著走到一條街道,尚屬寬敞,兩邊也劃有腳踏車車道,騎士可至少暢行200公尺,但因鄰近國小及一處工地,放學時分,只見腳踏車道上停滿兩種車輛,一是接送學生的中大型巴士,另一是等待灌漿的卡車,腳踏車反而駕行無門,這也是運輸業或預拌混凝土業將原應自行負擔的成本外部化,「又是外部成本」!

類似上述案例,俯拾可見,國人也習以為常,容忍接受,看來是相忍和諧的美德,但也造成許多活動成本永遠不精確,企業競爭力有不合理乃至不公平的扭曲。我們如果檢視生活周遭的各種活動,尤其是企業的運作,不難發現企業生產過程中,不時會對外界環境甚至社會造成某種傷害(例如:污染最為典型),但這種成本原本應由企業負擔,倘竟轉由其他人或整個社會承受,就是外部成本,同時也自然造成企業總成本壓低,表面競爭力反而提高。如問如何解決?答案當然是外部成本的內在化,換言之,應透過政策或法律強制企業承擔外部成本。雖然如此會提高生產的成本乃至產品的價格,但如每一生產者都承擔原應負責的外部成本,並透過價格轉嫁予顧客,基本上應可符合學理上資源配置的效率與公平原則。

說來簡單的事,為何在我們社會中,仍然有諸多外部成本充斥的現象?一方面是民眾相互容忍,另一方面也是有司取締不力。更糟糕的是,應該自行負擔的成本不承擔,轉而由他人承受,竟又反過來對承受的人予以懲罰。例如:最近因為南海問題,所謂「國際仲裁庭」做出荒誕的結論,為了護主權、護漁權,政府本應強力表態,結果卻無動作,反而是民間漁船組成船隊,自費前往維護主權與漁權,明顯是政府將原應負擔的責任及成本外部化(而且是用怠於作為的方式),對主動承擔外部成本的民眾,本應至少「秀才人情紙半張」予以獎勵,結果卻反其道而行。國防部表示登島未申請(人民登上領土要申請?如係法定要塞堡壘地帶,請提出公告),漁業署只著眼漁民資格、出海有無捕魚的小事,(還有許多媒體抨擊的動作就不重複),事後不但未盛大歡迎,感謝民眾勇於承擔,錯失表達國家立場機會,竟又對付出外部成本的漁民漁船苦心思考如何裁罰,天下寧有是理?

「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在關鍵位置的人,能夠裝睡,恐怕也是這個社會長期縱容大量外部成本存在的結果,建議全國上下從檢討身邊的外部成本開始,重建社會風氣,叫醒裝睡的人!

新聞出處:本文刊載於2016.09.13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