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忍者現象再現
2016年3月9日 03:06春節期間,幾位金融界老兵的聚會中,大家談到前些日子的電影「The big short」(大賣空),又想起當年金融風暴乃至近日的市場發展,一位「教父」 級的老兵評論之餘說了一句話:「這TRF我還可以解釋,但DKO連我都不太懂了。」,他所言,也許是謙虛,也許是事實,其中有不少現象值得探索。
「大賣空」電影的背景與許多2009年前後推出的半紀錄片如Inside Job相似,但卻較生動。在對白中有一貸款經紀人對男配角(該片中很難確定誰是男主角)解釋何謂NINJA。Ninja原係日本忍者,在次貸風波中講的是原本沒有資格申貸的客戶,因為No Income, No Jobs and Assets.
當年華爾街為了將眾多房屋貸款包裝出售,不惜將忍者型的次貸也大量包裝其中,甚至再用合成式的方法,讓不少品質堪虞的衍生性商品,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引發人心惶惶,造成金融危機,大型投資銀行、信用評等業者都難辭其咎。當時我在民間金融機構,演講時以三聚氰胺毒奶粉為例,說明經一再分裝、混裝加工後,消費者已不能確定、分辨何種食品含有毒奶粉,恐慌因此而生,次貸組裝的CDO就與毒奶粉問題類似。
次貸風暴中,忍者代表兩種現象,一是消費者不自知本身無申貸資格,二是金融業者及其他中介棄守專業倫理,當然後者的負面影響最大。2008/3/16我在紐約出差,適逢Bear Stearns倒閉,親眼看到其大樓前有人貼上代表暴跌股價的二元鈔票,印象深刻。次年在金管會接手處理股市低迷以及金融商品風波,更覺得忍者精神之可憎。當時曾要求銀行局規定,金融機構如販售金融商品,董事會成員至少應了解該產品。
金管會依銀行法第45條之1授權訂定的「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及管理辦法」,規定須對客戶屬性進行了解,也要求對複雜型商品第一次上架前須經董事會通過。但執行上可能有些疑問:究竟是否複雜型商品?可能言人人殊,而董事會的通過是採形式還是實質審查?也是問題一樁。還不如我當初用白話文所說:「董事自己都不懂的就不要賣」。如果連一位昔日金融教父都不能充分理解的商品,如何賣予一般消費者?如果董事會董事都搞不清楚的商品,售予客戶,又情何以堪?就算董事會成員都對商品有充分認識,還要注意的是銀行基本守則KYC(Know Your Customer),該項商品是否符合客戶的屬性與需要?
以近兩年一直有爭議的TRF而言,所謂「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既是Forward又具有高槓桿倍數,就不宜由理財專員行銷。至如台商因支出採人民幣,出口收美元,想要靠TRF穩住成本或適當避險,倒也不無道理;至如一般企業甚或個人,競相投入TRF甚至DKO,經手金融機構的專業倫理,恐就有可議之處。
由於華爾街的貪婪、2008年的金融海嘯,使世界各國至今猶受其害。當年以公共資金bail out的投資銀行,現仍活躍於市場;出具不實評等的信評機構,依然是國際舞台的主角,難怪高舉「反華爾街」口號的桑德斯在美國總統初選中異軍突起,當年NINJA反智觀念又在隱隱作祟。全球金融界應該留意Brad Pitt在「大賣空」中客串一位退出金融界的老兵所說:You know what I hate about fucking banking? It reduces people to numbers. 金融從業人員如棄守專業倫理,只想短線的獎金與分紅,就很難贏回往日尊崇的社會地位。
新聞出處:本文刊載於2016.03.08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