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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投行不是非要不可(sine qua non)

2016年2月22日 18:09

年前有朋友展示所收藏的美國名酒sine qua non,我隨口讀出其拉丁發音,友人頗為驚訝,其實這是四十五年前在學校選修法律拉丁文,碩果僅存的兩、三個辭彙,直接翻譯是「沒有它就歸零」,比較文雅的講法是「缺之不可」。如果我說亞投行不是缺之不可,一年前在東吳大學科際整合研討會聽我專題演講「以亞投行為例談戰略與行銷」的聽眾,一定覺得奇怪,閣下是否講話矛盾?

其實不是,當時我的論點是,亞投行是中國四大戰略的交集,具有相當的戰略高度,但並不是說台灣參加亞投行是高明的戰略。何謂「四大戰略」?當時我提到四個背景因素:全球經濟合作的風向、基礎建設的過剩能量、和平崛起的地緣經濟以及人民幣國際化的企圖,而亞投行是能貫穿這四項因素又可制衡美國的再平衡(Rebalance)策略的招式,對中國大陸而言,是成功的戰略與行銷。

這一年來,各項國際會議,包括去年9月的聯合國SDGS目標、12月的巴黎會議都可看出國際經濟合作下基礎建設的商機;而大陸高速公路及鐵路網陸續完成後,其基建人力、物力的過剩現象也日益凸顯;至於中國夢下的「偉大復興」產生和平形象及地緣睦鄰的需求,加上去年底IMF同意將人民幣納入SDR的動作,在在均顯示四大戰略都在積極同步推動中。而習近平2013年分別在哈薩克及印尼宣布的一帶、一路,以及新聞稿中所提出的亞投行雛形,也證明全名是「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亞投行,是中國重要戰略的戰術手段。

就台灣而言,能參加國際組織,固然有其意義,但是否如某些人認為是配合南進政策、打亞洲盃的必要方法?或者戰略上必須參加,名稱只是戰術問題?正反意見,都應做仔細的檢視。

我們有句俗話,叫「裡外不是人」,形容誤判情勢的窘境。而從反面解釋,裡外至少要有一面是人。以亞投行為例,談到裡子,就是實益,包括經濟實益及政治實益;講到面子,就是名稱及加入方式問題。其他國家只要想裡子,台灣還要考慮面子。

由57國共同發起設立的亞投行,已於去年12/25正式成立,並在上月中旬選出重要人事。我國曾於去年三月底遞件有意成為共同發起人未果,當時的理由即與主權國家爭議有關。目前各級首長對名稱問題,均已自亮底牌為Chinese Taipei,不接受其他名稱,雖務實但也無奈。不過在面子上,名稱不是唯一的問題,以我看法,「中華台北」中國大陸不是沒可能接受,但真正的小鞋是加入方式。我方如意算盤是依亞投行協定第3-2條以亞洲開發銀行會員身分提出申請,但亞投行首任行長金立群除於去年十月在美國表示這是「自家人的事」外,今年上任後更明白表示將依第3-3條,應「由對其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銀行成員國同意或代其提出申請」,再度凸顯主權國家議題。這點比名稱更攸關面子,更事關重大,以過去我們在亞銀與金立群交手的經驗言,除非大陸高層表態,恐怕不會樂觀。

再就實益(裡子)來看,政治實益包括強化與其他57國的關係,難以量化,可以量化的應該是經濟方面的實益,或稱為商機。

依財政部估算,如加入亞投行,考慮GDP、人口等因素,我方出資約需廾二億元。而各方估計亞洲地區2010~2020的基礎建設商機約八兆美金,看來可以小餌釣大魚。但想到我在行政院任內,曾要求我國在亞銀的代表將亞銀的商機引介回國,其成果為何?不妨公布以為參考。日本不參加亞投行,當然是美國的影響,但其自圓其說的理由之一是日本廠商歷年在亞銀的得標率不到1%,試問在中國主導、目的又是消化本身過剩產能的亞投行,台灣廠商能獲多少商機?所以某種程度的成本效益分析,在亞投行案中,恐怕是財經部會不可迴避的責任。

如果裡子有限,面子無著,對中華民國而言,亞投行恐怕就不是sine qua non,什麼是sine qua non?各種雙邊及多邊自貿協定,包括ECFA的服貿貨貿協議,才是融入國際經貿體系的sine qua non(缺之不可)。

新聞出處:本文刊載於2016.02.21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