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103學年度優秀應屆畢業生「學系服務優良」獎項
甄選公告
一、申請資格:
依據本校優秀應屆畢業生選拔及獎勵辦法訂定甄選公告。
(一)本校應屆畢業生。
(二)累計學業總平均達60分以上(含)。
(三)在學期間無記過以上之處分紀錄及其他影響校譽之行為者。
(四)在校期間義務熱心參與辦理各項學系重要活動者,或擔任系學生會或班級各類幹部,表現優異有具體事蹟者。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04年03月31日中午12時,逾期不予受理。
三、甄選標準:
(一)熱心參與辦理本系重要活動,表現優異有具體事蹟者。
(二)擔任系學生會或班級各類幹部,表現優異有具體事蹟者。
四、申請資料:
(一)優秀應屆畢業生「學系服務優良」獎項申請表。
(二)各項具體事蹟之證明。
(三)其他個人認為足以佐證之證明文件,如校外相關單位推薦資料等。
五、甄選作業程序:
(一)經學系公告申請事宜並彙整申請同學資料。
(二)由學系主任邀請系內師長共同甄選。
(三)經甄選小組審議通過後確認本系優秀應屆畢業生「學系服務優良」獎項得獎名單,由學系通知得獎同學於約定期限前繳交得獎人資料,並提報學生事務處公告及通知得獎者公開頒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