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校103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學生赴國外研習計畫第二期申請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計劃宗旨:鼓勵本校學生參與國際交流活動以拓展國際視野、累積實務經驗,成為具競爭力的國際人才。
二、申請資格:
(一)本校學生於提出申請及前往交換研修時,均須為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不含當學期畢業生),休學學生不得申請。
(二)申請學生應具赴國外交流之語文能力。
(三)同學於該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執行期間,符合下列資格者,並須提出具體說明:
1、前往國外研習機構為以下任一項者:
(1)世界排名前500名之大學或機構。
(2)地區排名前100名之大學或機構。
(3)專業領域排名前十大之大學或機構。
(4)本校為會員之國際組織,如ACUCA等。
(5)具創新永續學習模式之研修模式。
(6)其他特色。
2、研習內容為以下任一項者:
(1)國際競賽、論壇及會議。
(2)本校協議學校舉辦之活動。
(3)志工服務活動。
(4)國外學校所主辦之營隊活動。
三、本案依「東吳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學生赴國外研習補助要點」(如附件)酌情補助機票費(限經濟艙客機)及生活費。
四、通過審核同學應於結束研習回國後一週內檢據核銷並繳交研習報告一份,報告內容及格式要求請參閱補助要點。
五、本計劃第二期研習時間為103年8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
六、本計劃第二期申請截止時間為103年11月3日(一)下午五時。
七、申請赴國外研習計劃補助流程圖、申請表及成果報告表如附件,請分別下載。
八、敬請各單位協助規劃、推薦或鼓勵學生申請。
九、本案聯絡人:國際處許佑瑋助理,連絡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