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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3學年度第一次赴國外協議學校研習之校級交換學生甄選相關事宜 (含新增協議學校)

2013年11月4日 23:13
發佈位置: 系外公告

一、本次公告甄選之交換期間為103學年度(103年8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

二、103學年度本校學生可前往交換之協議學校如下:
(一) 美洲地區:美國中部田納西大學、美國內布拉斯加衛斯理大學、美國西維吉尼亞州衛斯理大學、美國拉格朗日學院、美國費魯姆學院、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美國路易斯安那世紀學院、墨西哥馬丁循道衛理學院、墨西哥馬德羅大學、巴西皮拉西卡巴衛理公會大學、巴西聖保羅衛理公會大學。

(二) 亞洲地區: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教育學院、日本千葉商科大學、日本大東文化大學、日本中央大學、日本同志社大學、日本西南學院大學、日本拓殖大學、日本明治學院大學、日本青山學院大學、日本愛知大學、日本學習院大學、日本獨協大學、日本關西學院大學、韓國中央大學、韓國建國大學、韓國首爾市立大學、韓國崇實大學、韓國德成女子大學。
(三) 歐洲地區:丹麥哥本哈根商學院、波蘭華沙人文大學、法國史特拉斯堡大學、法國雷恩商學院、荷蘭方提斯國際商學院、荷蘭海牙應用科技大學、荷蘭漢斯應用科技大學、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韋大學、瑞典苑學品大學國際商學院、德國明斯特大學。

(四) 澳洲地區:澳洲邦德大學。

三、「103學年度第一次赴國外協議學校研習之校級交換學生申請說明」及相關申請資格、應繳表件如附件;另亦可參見本處網頁(http://www.scu.edu.tw/icae/ )之「交換學生」。

四、申請文件請於102年11月15日前經申請學生所屬之學系、院審核後送達本處,逾期恕不受理。

五、獲錄取學生應於「錄取名單」公告日起一週內先至出納組繳付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整。保證金繳交與返還請詳閱申請說明。

六、交換學生可申請之獎補助,請見本處網頁「法規表單」中「學生獎助學金」查閱相關辦法。

七、院、系級之交換計畫,如:美國雷鳥管理學院、名古屋大學、新潟大學、東北大學、宮崎大學、法國天主教里爾大學IESEG管理學院、荷蘭葛洛寧恩大學商學院、里昂政治學院等,請洽詢各相關院系。 

八、相關事宜請洽詢本處劉尚怡小姐(分機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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