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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計畫」

2019年1月22日 18:37
發佈位置: 系外公告

一、公告依據:

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10日臺教青署學自第1072319950號函,公告本計畫申請。

二、活動目的:

為推動「新南向政策」,促進18-35歲之青年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之國際組織及國際非政府組織連結,觀察組織運作模式及建立夥伴關係,同時瞭解當地社會人文,進行分析比較,培育我國青年參與國際事務中心能力,充裕我國新南向人才庫。

三、補助對象:

18歲至3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

四、申請條件:

(一) 參與國際組織或新南向家之非政府, 取得所赴研習組織之研習同意證明文件。

(二) 個人提案;赴組織研習 赴組織研習至少6週(42 日)以上; 透過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及大專校院正式發函申請。

(三) 大專校院之實習課程學分或修位、於海外大學及學術機構之研習或實習 、以及海外志工服務參與國際會議等,非屬本計畫補助範圍 。

五、申請時間:

第二階段:執行期間為6至12月者,於當年度4月15日前備妥文件,送至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提出申請。

第三階段:執行期間為9至12月者,於當年度7月15日前備妥文件,送至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提出申請。

六、申請方式及資料:

採線上併同書面方式申請,請先至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 (http://iyouth.youthhub.tw)填寫申請資料後,併同相關文件,函送本署提出申請,檢附文件如下:

1. 公文(含身份證正面影本、推薦函)1份。

2. 組織立案或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大專校院免附)。

3. 所赴深度研習組織同意文件1份

4. 申請文件檢核表(如簡章附件1)

5. 切結書、經費申請表、企劃書(如簡章附件2-4)或其他相關申請資料,正本1份、影本4份。

七、承辦人資訊:

校內承辦人:東吳大學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校內分機5369;rheinli@scu.edu.tw)

校外承辦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洪小姐(02-7736-5578;yt.h@mail.y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