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依據:
教育部來函通知各校有關該部辦理「108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相關申請簡章、報名表等文件詳如附件,一校至多推薦6名。
二、申請資格:
凡本國籍學生,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優先考慮。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三、文件繳交:
申請者需依序排列申請文件一式4份,以迴紋針夾緊後,送交至所屬學系,敬請所屬學系填具推薦理由,並於108年1月23日前繳至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李景根組員。
相關辦法及申請表格下載處:http://icae.scu.edu.tw/zh-hant/node/1057
四、本案承辦人:
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