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學生境外交換研修獎補助申請
一、依據「東吳大學學生境外交換研修獎補助辦法」規定辦理,本獎補助分為一般獎補助及清寒獎補助。
二、申請資格:經本校選派於106學年第1學期前往國外及大陸協議學校研修者。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線上表單填寫。申請表單網址:
http://icae-exchange.scu.edu.tw/files/87-1025-240.php
(二)填具附件表單(表單下載處 http://www.scu-icae.tw/news_detail.php?gid=24&nid=1046) 並將下列表件紙本送交所屬之學系、院審核後,於107年5月4日(五)17:00前上傳文件:
1、申請表;
2、在學證明;
3、研修心得報告;
4、協議學校研修成績單;
5、郵局儲簿封面影本;
6、若交換生符合清寒條件者,另需檢附相關清寒證明。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國際事務中心黃雅惠組員,yahui@scu.edu.tw,分機: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