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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06年度第二期教學卓越計畫學生赴國外研習補助申請公告

2017年9月26日 22:12
發佈位置: 學系公告

106年度第二期東吳大學教學卓越赴國外研習補助申請

一、計畫宗旨:鼓勵本校學生參與國際交流活動以拓展國際視野、累積跨文化學習經驗,成為具競爭力之國際人才。

二、申請資格:

(一)本校學生於提出申請及前往交換研修時,均須為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不含當學期畢業生),休學學生不得申請,其他資格依當年度教育部要點與國際處公告定之。本期補助赴外地區不包含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

(二)申請學生應具赴國外交流之語文能力。

(三)學生於該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執行期間,符合下列資格者,並須提出具體說明:

1、前往國外研習機構為以下任一項者:

 (1)世界排名前500名之大學或機構。

 (2)地區排名前100名之大學或機構。

 (3)專業領域排名前十大之大學或機構。

 (4)本校為會員之國際組織,如ACUCA等。

 (5)具創新永續學習模式之研修模式。

 (6)其他特色。

2、研習內容為以下任一項者:

 (1)國際競賽、論壇及會議發表。

 (2)國際培訓課程計畫。

 (3)海外研修專班課程。

 (4)學術性質訪問研究,參訪行程除外。

 (5)進行論文資料蒐集。

 (6)志工服務。

 (7)赴本校協議學校交換。

 (8)國外學校所主辦之營隊活動,享落地招待之活動除外。

三、赴外研修時間:本計畫第二期研修時間為自106年8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四、申請時間:本計畫第二期申請截止時間為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17:00前。欲在11月至12月赴外研修者,請務必提前申請,逾期恕不接受補件

五、經費說明:本計畫依教育部補助款執行,107年度經費視教育部來函而定。

六、補助金額:實際補助名額與金額依當年度計畫經費及申請人數核定。

七、申請方式:

  (一)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

        表單網址:http://icae-exchange.scu.edu.tw/files/87-1025-235.php

  (二)填具附件表單並將下列表件紙本(下載處 http://www.scu-icae.tw/news_detail.php?gid=5&nid=900)送交所屬之學系、院審核後,提交至國際事務中心吳羽柔助理:

1、申請表;

2、推薦函;

3、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

4、赴外研習計畫;及

5、赴外研習機構同意書或確認函。

八、計畫義務:通過審核同學應於結束研習回國後一週內繳交研習報告一份(電子檔),報告內容及格式要求請參閱國際處公告。

九、本案承辦人: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國際事務中心吳羽柔助理,skfbl3571@scu.edu.tw,分機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