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宗旨:為落實教育部「推動大學校院國際化」之政策,強化本校師生國際移動力,鼓勵其赴海外研究中心駐點,整合校內外學術資源,拓展學術交流之廣度及深度。
二、申請資格:
(一)教師:本校專任教師且在校服務滿一年者。
(二)學生:申請時為本校大二以上且年滿20歲之在學學士生、碩士生及博士生。
三、補助名額及額度:依該年度核定經費酌定補助名額及額度。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5月27日(五)。
五、申請文件:欲申請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將紙本送至國際中心:
(一)教師:
- 申請書;
- 教職員服務證影本;
- 語言鑑定機構出具之英文或研究中心所在地之語言能力證明,或自述外語能力;
- 研究計畫;及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二)學生:
- 申請書;
- 學生證影本;
- 本校歷年中文成績單,含總平均;
- 教師推薦函;
- 語言鑑定機構出具之英文或研究中心所在地之語言能力證明;
- 研究計畫;及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六、審查方式:甄選採書面審查方式進行,由國際交流委員會決定之。
七、本案承辦人: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國際事務中心賈喬亘助理,jochia@scu.edu.tw,分機5364。
八、本案辦法及申請相關表單詳如http://www.scu-icae.tw/news_detail.php?gid=4&nid=565,請分別下載;亦敬請各單位協助規畫、推薦或鼓勵師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