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蘭州大學訂於105年7月20日至8月3日舉辦「2016海峽兩岸文化遺產友好使者研習營」活動,邀請本校8名師生參加。內容包括參訪考察、參與式學習、辯論賽與趣味知識競賽、青年聯誼活動,建議參加者須具備一定文化遺產或絲綢之路歷史文化相關知識。
二、活動期間之食、宿、交通、參訪等費用由大陸主辦學校負擔;往返大陸之交通費、簽證(護照、台胞證)、保險、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學生並需另外繳交1,000元人民幣的活動費。活動舉辦單位(蘭州大學)另設置獎學金,對參加活動表現突出的營員頒發獎學金。
三、參加本項活動應團進團出,無法配合營隊時間與規定者,請勿報名。獲錄取者,請自行辦好護照或檢視護照效期,本處統籌預訂機票及代辦台胞証。
四、本營隊活動並不符合本校申請公假之標準,欲參加者應依學校規定完成請假手續,本處僅供錄取文件以茲證明。
五、活動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20日(五)中午12時止受理報名,報名表等相關資料電子檔請自國際處網頁下載 http://www.scu-icae.tw/news_detail.php?gid=2&nid=571。欲報名者請於期限前將申請資料提交至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外雙溪校區A314辦公室/城中2110辦公室),並將指定資料E-mail至ueich@scu.edu.tw。
六、本案承辦人: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魏嘉慧,分機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