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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05年暑假實習學生申請

2016年4月18日 18:56
發佈位置: 校園徵才

●申請對象 

國內各大學校院圖書、檔案管理應用、典藏、修護及資訊化處理等相關系所之本國籍在校學生。 

●實習日期 

集中於暑假期間(105年7月1日起至105年7月29日止及105年8月1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止),每日最多以不超過8小時為度。

●錄取公告 

經本局審查完成後,函請錄取實習學生就讀學校,轉知該生於指定日期報到。並將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www.archives.gov.tw/)周知。

●申請人可依各校實習課程要求及個人興趣選擇並組合實習單元,申請實習單元如下所列(可複選,最多3項,請依申請志願填列序次1.2.3) 

國家檔案入庫保管與描述作業(80小時)

紙質類國家檔案保存修護及數位化作業(140小時)

非紙質類國家檔案保存修護及數位化作業(105小時)

檔案應用(126小時)

檔案展覽(120小時)

圖書管理(120小時)

數位媒體檔案保存實作及推廣教育課程(120小時)

第1項至第6項實習地點於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第7項實習地點於臺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10號3樓。

●實習期間本局不支付任何報酬(薪資、交通費、膳食及意外保險等補助),亦不供宿。

●申請時請檢附暑假實習生申請表(含照片、自傳,請以A4格式列印、單張為限)及歷年在校成績單(影本,請提供A4格式),寄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收(信封請註明實習生申請,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或傳真(02-8995-6465),經本局篩選錄取後,方得前來本局實習。相關申請表格下載處http://www.archives.gov.tw/Publish.aspx?cnid=1708&p=3027

●申請截止日期:105年4月29日,以郵戳或傳真日期為憑。 

●本案業務承辦人:陳小姐,連絡電話02-8995-3519。